验收组认为,各镇对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高度重视,建设标准高,普遍达到了“三有”(有场地、有人员、有平台),“四规范”(场地和硬件规范、事项和流程规范、服务和制度规范、管理和监督规范)的建设要求,为来年镇村建设全覆盖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建设经验。
为认真贯彻落实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岐山县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岐政办发〔2019〕6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岐山县镇、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高县、镇、村(社区)便民服务能力和水平。12月31日由县职转和营商办、财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组成的验收组对蒲村镇便民服务中心,赵家台、祥和村村便民服务站;京当镇便民服务中心,小强村、范家营村、祝家庄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进行了联合验收。
验收组依据《实施方案》及《指导意见》等文件,采取逐个实地查看的方式,对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面积、硬件设施配备、窗口设置、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等7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