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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站申请注册“弹幕”商标被驳回 法院:缺乏显著

  • 作者:谷歌推广
  • 发表时间:2019-12-28 13:52
  • 来源:迅龙网络

2017 年 9 月 4 日,B站运营主体深圳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弹幕”商标,指定使用在第 35 类“广告;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通过网络提供商业信息;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等服务上。

B站

北京知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弹幕”一词通常是指网络视频中屏间飘过的网友评论,“弹幕”指定使用在“广告;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通过网络提供商业信息”等服务上,根据相关公众的通常认知,不易将其作为商标进行识别,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难以起到区分不同服务来源的功能,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北京知产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QQ截图20191227083909.jpg

站长之家(ChinaZ.com) 12月27日 消息:据“京法网事”公众号报道,近日,北京知产法院审理了一起“弹幕”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件。

对此,商标局及原商评委均依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驳回其注册申请。深圳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服该决定,向北京知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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